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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【判決觀察】「履行同居」訴訟有什麼用處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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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Published: 2022-08-23T08:49:46.000Z
- Updated: 2026-08-27T11:19:13.000Z
- Description: 履行同居訴訟提了要幹嘛？
- Author: CHIU TEJU
- Tags: 家事案件, 家事, 履行同居, 離婚, #Migrated-1787829493723, #wp, #wp-post, #Import 2026-08-27 19:18

### 一、履行同居的依據及意義

#### (一) 意義

依據民法第1001條規定：「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」，意思是指為了婚姻關係的和睦，夫妻間應有同居的義務，以便互相扶持生活，然而同條也附加了但書「**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，不在此限**」，是指如果夫妻間**有不能同居**或是**不堪同居的情況**或是**要求夫妻同居是不合理的情況**，事實上是不一定需要住在一起的，畢竟婚姻的雙方是來自不同的家庭，所受的教育和成長環境也不一樣，而會有不一樣的個性及思想，所以在斟酌雙方有無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時，就**需要考量雙方當事人的教育程度、社會地位、日常相處情況及其他形式，重點應在於是否能維繫和諧的家庭生活**。

#### (二) 夫妻間的性生活是履行同居的一部分嗎？

在諮詢時常聽聞客人跟我說「履行同居」義務，引申做夫妻間應有性生活的依據(?)，但「履行同居」此部分重點在於**夫妻間在婚姻關係中必須要住在一起，而並非性生活的有無，且婚姻關係中性生活之有無僅是雙方可以經協調的生活狀態，而非必然需要為之**，所以此部分確實是有誤會。

### 二、履行同居可以強制執行嗎？

#### (一) 一般勝訴判決的強制執行

你有勝訴的確定判決，我們這邊只探究「行為不行為」的判決，除了對方自己履行之外，你只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，如果是命令對方要做某些「行為」的判決，當對方不履行時，也無法由他人代為履行時，執行法院是可以依法**處3萬以上、30萬以下的「怠金」來逼迫對方去做這件事情**。

#### (二)「履行同居」判決的強制執行

「履行同居」訴訟則不一樣，聲請人就算贏了，依據[強制執行法第128條第2項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B0010004&flno=128&ref=chiulawyer.com)之規定「**前項規定，於夫妻同居之判決不適用之。**」**聲請人還是無法請法院強制執行叫相對人回來一起同住(~~不會派警察抓他回來~~)，法院也不會罰相對人錢，所以履行同居判決就算贏了也讓人略感空虛**。

### 三、「履行同居」訴訟常見四種敗訴理由

在聲請人不繳裁判費用或是雙方已無婚姻關係之情況下，「履行同居」訴訟還有以下常見四種敗訴理由：

##### (一)雙方並未約定共同住所地：

原則上，要「履行同居」，除了你們要有「長久居住的事實上住所」，或是你們的共同戶籍地可以「推定」為住所，不然依據民法規定，你們可以協議決定住所地，如果不能協議，則可以聲請由法院決定([民法第1002條第1項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B0000001&flno=1002&ref=chiulawyer.com))，但如果你們沒有都沒有協議，那提起「履行同居」訴訟就有可能敗訴。

##### (二)雙方有協議分居：

因為現在工商、交通發達，且社會進步，婚姻的形式並非僅有一種形式，例如：太太出外工作，先生在家打理家務，太太假日才回家(假日夫妻)；先生跨國工作，一年回來家裡只有一個月；夫妻雙方感情不睦、生活習慣不同，雙方同意分居等情況，以上都是雙方有意識的同意分居的狀態，這時就無法提起「履行同居」訴訟。

##### (三)客觀上無法同居：

除了剛剛前面說的兩種情況，還有後面這種「客觀上無法同居」，例如：另一半因案無法入境，要他履行同居不是他主觀上不想，而是事實上不能， 所以在這種客觀上無法同居的情況，也可能會讓你的「履行同居」訴訟敗訴。

##### (四)其他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：

例如：因為生病住院療養、提起訴訟之一方本居無定所、遭家暴或虐待、因扶養義務照顧原生家庭、入監服刑、聲請人自行先離家出走，這些相關理由皆是可能讓「履行同居」訴訟敗訴的理由。

### 四、提出「履行同居」訴訟的目的是什麼？

前面說了那麼多，「履行同居」訴訟又沒辦法強制執行，根本沒辦法叫法院拉對方回家住，那提出這個訴訟有什麼實益？其實還是有，除了你可以藉由這個訴訟，再見到另一半，了解對方失聯後的狀況，希望重修舊好外，最重要的就是：**「防止自己被離婚」**，如果履行同居訴訟勝訴了，代表對方自己離家出走，對於婚姻關係的破綻具有一定的過失，所以若將來離婚訴訟，你比較可以掌握主動的優勢，而對方若要提出離婚訴訟，還必須要用更多證據及理由說服法官，雙方對於婚姻關係的過錯相同。

這篇文章大概介紹到這邊，如果有相關問題，歡迎來所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