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

【常見問題】收到本票裁定要提抗告嗎?

本票裁定是一種快速請求法院認定債務的方式,如果是你債權人,你有一個確定的本票裁定,那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;但如果你是債務人呢?收到本票裁定要怎麼救濟? 一、對本票裁定提出抗告: 當你收到本票裁定後,你看到最後幾行救濟教示,他會跟你說:如果不服的話,可以向法院提出去抗告,在你提出抗告之後,法院就會依據你所提呈的證據來下一個裁定,但事實上「本票裁定以及他的抗告都是讓法院快速檢視這張本票的「格式」有沒有錯誤,所以你提出的抗告通常也是石沈大海,白繳抗告費用」而已,所以通常不需要提出抗告。 二、提出「

關於本票裁定的七個小問題

一、本票怎麼寫? 本票的要件規定在票據法第120條,只要本票中包含:「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」(寫本票兩個大字)、「一定之金額」(寫新臺幣多少錢)、「發票人簽名」(發票人的名字)、「發票年、月、日」(哪時候開這張票),原則上就是有效的本票。 二、本票的效果及作用? 本票是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,於指定的到期日,由發票人自己無條件支付給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,因為可以拿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,取得裁定後又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,簡單又迅速,所以實務上很常使用。 三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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