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

清者真的可以自清嗎?— 被人告刑事案件的注意事項

「有糾紛,刑事告下去就對了!」 姑且不論前面這個觀念正確與否,因為提告者只要丟一點證據,檢察官和警察就會幫他調查,所以現在人只要遇到難搞的糾紛,都在想能不能告對方刑事給對方難看。借了東西沒還,告侵占;賣東西沒出貨,告詐欺;締約後反悔不給錢,告詐欺;租房子不給房租,告詐欺(別笑,我就有遇到過,檢察官直接開庭時痛罵告訴人XD)。 那如果換你被人告刑事案件,又該如何呢?我想很多人都不知道該怎麼應對,以下就是我整理基本該注意的事情。 一、我國起訴後定罪率極高,請重視偵查階段。

被告刑事案件怎麼辦?(程序面)

人走在江湖哪有不挨刀,你不惹人家,人家也是莫名會來告你,那被告會經過哪些程序?又該如何應對呢? 一、通常會先收到警察局通知去作警局筆錄: 不管什麼事情被告,你剛開始可能會收到警察打電話或是收到通知書給你,通知你何時要去哪個派出所做筆錄,通知書上面通常都有「案由」,這時你就可以仔細想想,最近有沒有做什麼可能違法的事情,例如:在網路上罵人、下雨天偷拿人家的傘、亂撿東西沒拿去警察局等等,藉由「案由」回想一下可能的犯罪事實,然後去找律師諮詢,詢問你這部分是否構成犯罪,而應該如何防範或提出對你有利的證據。 之後去派出所做筆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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