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談

住戶違反規約罰錢合法嗎?

現代人多住於公寓大廈,住在一起即會發生很多糾紛,而不少這種社區用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做出決議,拘束社區全體居民之行為,例如:寵物不落地、禁止社區內吸菸、樓梯間不得堆置雜物等,違反的話將要罰錢。如果住戶違反了規約或是區權會決議,真的可以罰錢嗎?有法律效果嗎? 我國司法實務就這個問題並非有固定見解,而有以下幾種不一樣的說法: 一、違反法律保留原則,無效: 有幾個判決是認為:這種影響人民權益之事項,應由法律或是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才得以限制,如果同意可以這樣的方式罰錢,等於法治社會下有私人執法之可能,所以除非全體區分所有權人都同意,不然不可以由多數決之方式強行課與未同意者法律所無之義務(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士小字第1571號、

Episode

00:00:00 00:00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