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事案件

【2026年版】家事調解全攻略:律師帶你從準備到簽名,一次搞清楚

調解前要做什麼、調解室裡會發生什麼、暫時處分是什麼、筆錄要怎麼看——這篇都告訴你 收到調解通知的那一刻,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: 「我要去嗎?」 「去了要說什麼?」 「我可以自己去嗎?」 先深呼吸。 家事調解不是你想像中的那麼可怕,但也不是隨便去坐坐就好的場合。 調解室是談判桌。你在那裡說的每一句話、點的每一個頭、簽下的每一個字,都可能直接影響你接下來的生活。 這篇文章,我把這幾年實務中看到的狀況整理出來: 調解前要做什麼、進去之後會發生什麼事、暫時處分是什麼、調解委員要注意什麼、筆錄怎麼看、

【2026年版】家暴法全解析:律師教你保護令聲請的5大步驟與法律攻防

聲請保護令,於113年的核發率,不到聲請數的六成。 不是因為家暴沒發生。 而是因為準備不夠。 我做家事案件這麼久,看過太多當事人走進法院,手上拿著一疊訊息截圖;開庭時說得哭天搶地,最後保護令還是沒拿到。 原因很現實——不外乎是: 證據沒整理好、法官看不懂;陳述太情緒化、重點沒講清楚;或是其實還不符合法律要件,就急著去聲請,結果被駁回,反而讓對方知道你的底牌。 保護令不是只要去聲請就會過的。它是一場需要準備的程序。 這篇文章,我會用律師的角度,告訴你聲請保護令的五個關鍵步驟,

【執業雜談】離婚時的探視方式怎麼寫?越詳細越好嗎?

只要你們之間有小孩,在離婚時,免不了都要針對小孩子的親權(就是俗稱的監護權)及會面交往方式(就是俗稱探視)跟另一方討論,而與孩子的會面交往方式一般來說是怎麼樣的呢? 一、一般的會面交往方式: 如果你是選擇去法院裁判離婚,或是調解離婚,他們都會有一套既定的會面交往模板(多數人稱「公版」),「公版」的會面交往方式包含:週間每天都有固定電話或視訊的時間、每兩個禮拜接小孩回家同住一個週末、春節假期平分輪流在雙方家過節、寒暑假多給非同住方幾天相處時間,以及撥三個國定假日給非同住方跟孩子一起過。 然而如果你的工作型態或是你們的狀況(例如:父母住所相距甚遠)

【執業碎唸】關於通常保護令,你答辯的目的為何?

每次拿這個問題問來諮詢的相對人,他們都會滿臉的「りしれ供さ小」(「你是在說三小」的日語發音)的表情看我,但事實上,我是很認真的問他們,到底為什麼要答辯呢?你輸了,真的有壞處嗎?那你贏了,又真的是贏了嗎? 很多相對人在面對保護令時,都未思考這些事情,而這是你該仔細思考的。 一、保護令多數的結果是理所當然的要求: 在我們收到通常保護令,除了少數侵害人身的狀況,多數的結果都是叫你不要做家庭暴力行為,例如:不能言語侮辱對方、騷擾對方、對對方做暴力行為,

【法律小知識】通常保護令的救濟程序—相對人篇

在保護令核發後,相對人如果不服,可以經由抗告及再抗告的方式,來請法院再次審酌通常保護令是否妥適。 一、抗告: (一)當相對人收到保護令後,可以在收到保護令後的十日內向原本的法院提出抗告,而不管是你對「核發的保護令款項」或是「保護令的否准」有意見,都可以向核發保護令的原法院提出抗告狀。例如:說明原審證據認定何部分有問題、說明原審認定保護令的要件有什麼錯誤,重點在於盡可能地提出證據,並且妥適的說明。 (二)而如果沒有委任律師,我常常會看到陳述一些無關於保護令的內容,或是以自身的邏輯來評斷保護令的理由,有時脫逸了一般人的邏輯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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