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刑事案件怎麼辦?(程序面)

人走在江湖哪有不挨刀,你不惹人家,人家也是莫名會來告你,那被告會經過哪些程序?又該如何應對呢? 一、通常會先收到警察局通知去作警局筆錄: 不管什麼事情被告,你剛開始可能會收到警察打電話或是收到通知書給你,通知你何時要去哪個派出所做筆錄,通知書上面通常都有「案由」,這時你就可以仔細想想,最近有沒有做什麼可能違法的事情,例如:在網路上罵人、下雨天偷拿人家的傘、亂撿東西沒拿去警察局等等,藉由「案由」回想一下可能的犯罪事實,然後去找律師諮詢,詢問你這部分是否構成犯罪,而應該如何防範或提出對你有利的證據。 之後去派出所做筆錄,

【常見問題】收到本票裁定要提抗告嗎?

本票裁定是一種快速請求法院認定債務的方式,如果是你債權人,你有一個確定的本票裁定,那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;但如果你是債務人呢?收到本票裁定要怎麼救濟? 一、對本票裁定提出抗告: 當你收到本票裁定後,你看到最後幾行救濟教示,他會跟你說:如果不服的話,可以向法院提出去抗告,在你提出抗告之後,法院就會依據你所提呈的證據來下一個裁定,但事實上「本票裁定以及他的抗告都是讓法院快速檢視這張本票的「格式」有沒有錯誤,所以你提出的抗告通常也是石沈大海,白繳抗告費用」而已,所以通常不需要提出抗告。 二、提出「

調解離婚到底要幹嘛?(2022版)

在婚姻關係中,一方不願意與他方維持婚姻關係,除了雙方協議離婚之外,多數走法院途徑,而提出離婚訴訟後,除法官審理外,會先進調解程序,但很多人不知道在調解程序該做什麼、說什麼,所以這篇文章就來簡單介紹一下離婚的調解程序。 一、離婚訴訟的第一次庭期一定是調解程序: 離婚案件,因為是家事案件,家事事件法規定除了一些特殊類型的案件外,家事事件「應經法院調解」(家事事件法第23條第1項),所以離婚案件的第一次庭期一定是調解,而調解的次數可能一次,也可能兩次以上,這要看雙方的意願、調解的法官主導及每個法院的習慣,但多數都是一到兩次。 二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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